网站运营求职招聘QQ群 http://cgia.cn/news/chanye/1663507.html本文转自: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年3月7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年度融资工作做出安排,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融资意向,拟定了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额度,董事会认为:1、公司年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2、近年来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3、同意公司年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4、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中,除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都匀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及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子公司为控股合资公司外,其它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三家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合规有效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于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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